学校根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与事业发展的需要,于2012年7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简称国资处),是学校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处坚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对全校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协调及监督,为学校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负责学校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担负着全校国有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调拨、处置;公有用房的管理、调拨、使用监管及校产企业监管等职能。
国资处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仪器设备管理科、房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