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各类房屋土地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校教职工采暖费报销及收缴工作。
三、负责学校出售房屋的房产证办理工作。
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药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