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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负责对学校各类房产进行管理,起草并实施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学校公共用房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

    4.根据学校房产管理规定,做好学校公用房分配、调整,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住房档案;

    6.协调解决职工房改遗留问题,开具房产证明;

    7.按《新建公用房验收交接规程》组织新建公房验收交接,及时与基建处、计财处联合办理房屋类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8.对沈阳药科大学科技产业集团公司按规定进行监管;

    9.对学校经营性用房的出租管理;

    10.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校内外招标的监察工作,加强招标工作内控管理;

    11.具体处务及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维护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220

    办公电话:435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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