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学校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及相关细则。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沈阳药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3.沈阳药科大学房屋土地管理细则
4.沈阳药科大学公房出租管理细则
点击下载附件:/gzc/upload/file/20151022/20151022171785218521.docx
沈阳药科大学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