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国资处招标办对“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食堂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食堂招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LNYD-ZBC2016-022
3.招标文件编号:LNYD-ZBC2016-022
4.采购项目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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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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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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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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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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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食堂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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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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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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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每包所含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如未在开标前登记,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6年7月20起至2016年7月22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网上报名,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009889275,免费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五、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16时前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4.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详细信息见询价采购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 系 人: 刘春旭
邮 箱: 805514022@qq.com
联 系 电 话: 024-23986241、15009889275
银行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通汇支行
账 号:2100 1530 0080 5926 9025
邮 政 编 码: 110016
沈阳药科大学国资处招标办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