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为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公平竞争,做到优中选优,加强国资处招标办规范管理各代理公司,更好服务学校采购工作,邀请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公司参加,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采购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如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可续签1-2年。
三、合格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备案资格。
四、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考虑疫情原因,被邀请参与的代理公司从即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22547500@qq.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接收报名后,通过邮箱发放比选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比选会议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比选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沈阳药科大学校本部北门,届时请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递交。
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09885223
电子邮箱:22547500@qq.com
沈阳药科大学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