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示
编号:2022030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61号】令)、《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辽机管资函【2016】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处置一批报废资产,数量1096件(台),账面原值485.85万元。因使用年限过长、已经失去修复再使用的价值,拟进行报废处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反映。
现予以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