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责任范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师生安全,加强校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对责任范围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人员管理
(一)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检测、监测
所有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按学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乙方人员凭通行证、国务院行程绿码、测温合格后方可出入校园。
加强各类常见多发传染病监测以及健康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控制人员聚集
建议乙方工作人员主动减少社会活动,外出应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控制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校园风险。
(三)严格执行乙方工作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乙方工作人员按沈、本两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沈、本,不前往重点管控地区,慎去中高风险地区。极特殊情况需离沈、本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并做好校园外行程轨迹管理。离沈、本回校人员需严格落实属地疾控要求,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销假入校。
二、加强物流管理
校内各快递网点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所有快递工作人员,必须时刻规范佩戴口罩;
(二)快递网点设置限流隔离带,安全距离警示标志;
(三)快递网点须对网点环境进行定时消杀;
(四)快递包裹统一由学校南门入校,入校前须在指定地点集中消杀后方可进入快递网点;各快递网点须对全部包裹逐一消杀后,方可分发;
(五)快递网点负责将遗弃的外包装材料放入外包装回收站,以便集中消杀。
三、加强服务保障
各超市及相关服务单位应做好生活用品及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禁借机涨价,侵害学生利益,一经发现学校有权依据合同中止协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