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今天是:
欢迎访问沈阳药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站内搜索:
浏览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浏览信息
实验材料与维修配件发票审核流程
【字体: 】   【时间:2021-05-19】  【作者:GZC】  【关 闭】  【打 印

 

一、购买的货物如为耗材或为现有仪器设备维修更换的配件,按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登录协同办公平台:申请人按学校信息中心的提示方法,登录“沈阳药科大学智慧校园门户” Ú选择:业务系统Ú选择:协同办公。Ú发起流程Ú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材料与维修配件发票审核流程”Ú填写提交Ú审批通过Ú打印归档的审批表Ú附到发票后进行财务报销。

在进行上述申报时,请按以下所属情形注明有关业务信息:

1、如为仪器设备配套使用耗材,请注明:**(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用耗材

2、如为非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耗材,请注明:耗材的功能用途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理由

3、如为现有仪器设备维修更换配件的,请注明:**(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维修更换配件

 

二、购买的货物如为现有仪器设备新增配件扩展使用功能的,请提供该仪器设备的“资产编号”,到我处办理固定资产增值。

 

联系方式:国资处仪器设备管理科, 024-43520123,南校区明德楼224室

关闭页面】【页面顶部

沈阳药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