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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新建公用房验收交接规程》的通知
【字体: 】   【时间:2015-01-20】  【作者:gzc】  【关 闭】  【打 印

各单位、各部门

随着我校新校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新建公用房将陆续投入使用。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交接程序和内容,落实相关职责,提高公用房使用效率,保证新建公用房顺利验收交接,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实行《沈阳药科大学新建公用房验收交接规程》。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新建公用房验收交接规程

2.新建公用房验收交接申请表

3.配套设备清单

4.公用房文件资料、钥匙交接表

5.公用房验收交接表

6.消防设施、监控系统验收交接表

7.公用房使用部门验收交接表

8.新建公用房验收交接记录表

点击下载附件:/gzc/upload/file/20151022/20151022171179947994.doc

 

沈阳药科大学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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