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1.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兼任土地出让办公室主任。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222
办公电话:43520121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1.分管仪器设备科工作;
2.协管学校房屋出租工作;
3.协助处长开展处务相关工作。
4.协助处长开展其他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219
办公电话:43520122
土地出让办公室副主任
在学校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协助土地出让办公室主任,开展如下工作:
1.研究起草交地范围方案;
2.组织开展交地范围内资产清查;
3.协调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规划条件确定、用地性质调整和成本测算、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招拍挂等工作;
4.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做好校产的交接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223
办公电话:435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