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科
1.贯彻落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制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落实执行;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4.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领用、调剂、交接、受赠、折旧、报废、处置等工作;
5.负责科研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补贴管理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学校进口科教用品管理工作;
9.负责固定资产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10.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223
办公电话:43520123